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中作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市民政局依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三地一区”建设和“双招双引”中作用的意见》(厅〔2021〕36号)精神,牵头起草了我市《关于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中作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有意见者通过电子邮件实名向我局反馈。
邮箱:bbmg5013@126.com
联系人:殷月
联系电话:0552-3715013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5日-6月23日
关于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
在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中作用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三地一区”建设和“双招双引”中作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简称“商协会")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化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更好发挥商协会在加强政企沟通联络、推进“双招双引"、搭建行业发展平台、促进跨区域开放合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服务“三地一区”两中心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1.积极组建六大新兴产业商协会。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坚持以企业为主体,聚焦硅基生物基等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文化旅游和数字创意产业加快成立商协会。(市六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各行业管理部门)鼓励龙头企业、行业领军人物主导组建新型商协会,引导组建重点产业商协会,支持各类新经济新业态商协会发展。(各行业管理部门)
2.搭建行业发展平台。鼓励商协会搭建各类产业对接交流平台,针对企业专业服务需求,建立行业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商协会会员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鼓励支持商协会在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领导下,牵头起草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牵头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了解国内外创新性政策和举措,提出推动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为产业发展持续建言助力。鼓励支持商协会在我市乃至全省举办具有影响力的行业活动及会议,参与太湖文化论坛年会、国际新材料大会等重大活动,支持行业企业品牌建设,打造品牌商协会。鼓励商协会建立行业数字平台,促进会员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各行业管理部门)
3.加大“双招双引”力度。鼓励支持商协会按照“会企分开”原则,依法设立专业化招商公司,支持商协会依法增设招商部、投资促进会等分支机构,加大社会化招商力度。鼓励商协会根据我市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联合专业招商机构或市、县(区)各招商小组围绕全市产业链、供应链特别是六大新兴产业广泛开展“双招双引”。鼓励各县区与商协会签订有偿招商代理服务协议,提供日常招商工作经费补助。鼓励商协会通过主办、联办、协办、争办等方式不断拓展会展形式,举办行业性展会、峰会,承办招商推介会、投资恳谈会等各类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常态化开展“双招双引”。支持商协会与省内外发达地区商协会加强交流合作,促进产业链、价值链相互嵌入、共同发展。(市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各行业管理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省政策要求,鼓励商协会联合创业类组织、创投机构举办区域性创新创业大赛、职业技能大赛,发掘、培育、引进创新型人才和团队。(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支持商协会作为投资主体(法律禁止的除外)兴办市场主体,为新办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市市场监管局)对商协会招商的,按照认定结果,同样享受招商奖励政策。鼓励商协会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按规定享受不低于园区现有支持政策。(市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各行业管理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促进跨区域开放合作。鼓励各地企业家来我市设立异地商会,在我市承办全国性或全省性活动;支持在蚌异地商会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龙头商会。支持组建异地蚌埠籍企业家商会,合力推动异地蚌埠商会建立。注重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组建异地蚌埠商会。探索组建365彩票app下载苹果版_靠谱网站365_beat365官方登录入口徽商总会。鼓励全国各地蚌埠籍企业家商会积极参与我市“双招双引”。鼓励我市商协会与省内外乃至国内外同行结成友好商协会,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市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市工商联、各行业管理部门)。充分利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平台作用,依托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总院等产业创新转化平台,吸引一批省内外战略性新兴产业类社会组织在我市设立办事处或行业类分支机构,助力产业技术创新。(各行业管理部门)
(二)促进政企沟通合作
5.完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鼓励商协会定期收集会员企业意见建议,通过“蚌埠工招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反映企业诉求和行业共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鼓励商协会协助政府开展经常性的“四送一服”,推动惠企纾困、支持创新发展、鼓励转型升级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支持商协会开展资本市场、共性技术、经营管理、发展战略等培训,多种方式搭建产业链对接供应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政策链的平台,促进“多链协同”。(市营商环境办、市工招园办、各行业管理部门)将符合规定的重点商协会列为政府收发文单位。调整完善《365彩票app下载苹果版_靠谱网站365_beat365官方登录入口四大班子领导联系行业协会商会制度》,推动市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产业推进专班负责同志定期走访慰问商协会,积极参加商协会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各行业管理部门、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鼓励在相关行业数据信息平台按规定为商协会设立业务查询端口。支持组建六大新兴产业商协会,为商协会提供便利的相关企业专窗查询服务。(市市场监管局、各行业管理部门)依托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社会组织信息查询端口,便于相关部门及时查询商协会名录及其等级评估信息。(市民政局)
6.创新政策制定实施模式。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涉及行业、产业利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行业发展规划时,征询相关商协会的意见。起草市政府工作报告时,征询相关商协会的意见。根据统一安排和工作需要,邀请商协会参与党委和政府重大调研活动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等研究。经济工作会议等有关会议召开前,听取商协会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政府全体会议或有关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相关商协会参加。(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行业管理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探索建立商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新闻发言人发布行业标准、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和政策解读。政府就推进行业发展、产业政策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可邀请相关商协会参与信息发布。(市委宣传部、各行业管理部门) 相关部门通过座谈会、培训会和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方式,用好“网上工商联”等网上平台,及时精准向商协会推送中央及省、市涉企有关政策,推动其发挥“信息中转站”作用,向企业宣传解释政策并收集诉求建议,促进政策落实。将企业的合理化诉求、建议积极吸纳到政策文件中,可依法依规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各行业管理部门,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市贸促会)
7.增强行业监测分析针对性。将商协会作为业务工作沟通、联系、服务的对象和决策咨询的重要智库资源,通过联合调研、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推动商协会开展行业调查研究、运行监测和发展趋势分析,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商协会可以代表本行业向有关部门反映涉及行业合法利益的事项,提出经济、科技、社会治理等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建立服务网络,搭建政府与工商界经贸交流合作平台。(各行业管理部门)发挥相关商协会作用,编制和发布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六大新兴产业发展报告。(市六大新兴产业推进组)
(三)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8.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建立行业管理、市场监督等公共服务项目库,鼓励按规定向商协会购买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对于委托商协会开展的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规范购买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各部门在编制购买服务目录时,要将适合商协会承接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购买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通过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后实施,并动态调整。结合实际,将行业评估论证、技能资质考核、行业调查、行业统计、课题研究等事项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商协会承担。对商协会承接服务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各行业管理部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对商协会承办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各行业管理部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9.创新参与社会治理。鼓励商协会建立工会、矛盾纠纷调节委员会等行业性纠纷调解或专业调解组织,建立完善行业性纠纷调解与仲裁对接协调机制,开展行业内涉外商事、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劳动合同、安全事故等纠纷调解。推动商协会制定实施行规行约和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发挥行业自律和调处争议等作用。鼓励商协会建立行业社会责任体系并发布相关报告。鼓励商协会建立服务承诺制度,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各行业管理部门)
10.引导助力乡村振兴。鼓励、支持商协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重点围绕产业发展、人才培育、消费帮扶、特殊群体关爱等领域,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完善商协会与重点村帮扶合作机制,探索推出一批商协会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对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商协会进行通报表扬、选树典型。(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11.提高政治参与度。按照有关规定,优化商协会中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比例结构,充分发挥其作用。发挥工商联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在民营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中的主渠道作用,推动统战工作向商协会有效覆盖。(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各行业管理部门)
(四)激发内生动力
12.加强脱钩后管理。全面巩固商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成果,根据脱钩不脱管理、脱钩不脱责任、脱钩不脱扶持的要求,构建商协会自主管理与政府监管服务相结合的新型行业治理模式,由登记管理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共同扶持,持续做好商协会规范和服务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各行业管理部门)
13.推进多元化发展。商协会按照国家现行行业分类标准设立,也可以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设立。允许同一行业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或服务类型设立商协会。商协会可适度实行“一业多会”,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发起人在行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在会员组成不重叠、不增加会费负担的前提下,在同一行业可发起成立2-3个商协会。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原则,规范商协会发展会员行为。(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各行业管理部门)鼓励同行业内商协会间开展适度竞争。(各行业管理部门)鼓励商协会打破所有制和经营规模界限,广泛吸收各类经济组织入会。鼓励科研院所和符合条件的外地在蚌同业经济组织加入我市商协会。(市民政局、各行业管理部门)创造条件吸引全国性、区域性、全省性商协会将驻所或代表机构设在我市。(各行业管理部门)
14.提高市场化运作能力。支持商协会按“会企分开”原则,建立完善专业化、市场化、资本化运作机制。推动商协会提升承接购买服务水平,不断扩大影响力。(各行业管理部门)拓宽商协会用人视野,从龙头企业、行业领军人物中选强配优商协会负责人。加强商协会秘书处建设,选优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促进职业化发展。(各行业管理部门)
15.完善内部治理。修订完善《365彩票app下载苹果版_靠谱网站365_beat365官方登录入口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办法》,健全以商协会章程为核心,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的商协会法人治理机制和现代管理制度。(市民政局、各行业管理部门)严格执行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为重点的会计制度,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商协会应设专职会计;不具备条件的,可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16.强化自身建设。推动商协会建立诚信承诺制度,建立行业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托“信用蚌埠”建立商协会信用查询制度,在评选评比表彰时,将商协会信用情况纳入指标范围。建立商协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引导商协会建立活动影响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重要事项应事先向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推进各领域商协会建立自律公约,通过发布公益倡导、制定活动准则、实行声誉评价等方式,引领和规范商协会及会员企业的行为。引导商协会深入开展廉洁自律工作。(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行业管理部门)
(五)优化服务管理
17.加强党建统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商协会运行全过程,将党的建设写入商协会章程。灵活运用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各种形式,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实现应建尽建。具备组建条件的,应在商协会成立后及时组建党组织,推动同步组建。对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及时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推动建立群团组织。理事会、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且转接组织关系较难、暂时不具备建立党支部条件的,可在理事会以上层级或常设办事机构中设立功能型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加大在专职人员特别是管理层中发展党员力度,鼓励优先招聘党员,积极培育孵化会员企业党组织。商协会党组织参与商协会重大事项决策,落实党建工作经费税前扣除、上交党费全额拨返等政策。(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各行业管理部门)
18.优化登记服务。简化登记流程,提升服务效能。鼓励市场主体牵头发起成立商协会。登记管理机关在征求行业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受理成立登记申请。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商协会变更登记事项、修改章程或申请注销的,民政部门自收到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商协会法定代表人离任、换届、注销清算报告审计,由登记管理机关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提供。(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19.改进评估考核。根据省商协会评估考核办法,对商协会工作成效开展评估考核,实行动态调整,将参与“双招双引”、制定行业标准以及会员满意度等作为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支持相关商会参加“四好商会”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补助。实行商协会评估考核“榜单制”,加强评估考核结果运用,评估考核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推送,并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以及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综合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商协会的服务和管理。(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各行业管理部门)
20.规范收费行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商协会自觉遵守各项收费规定,认真做好收费信息公示和信用承诺,全面清理整治商协会违法违规收费,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综合监管,建立健全商协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各行业管理部门)
(六)完善政策扶持
21.加强财税扶持。落实支持商协会发展的若干措施,对新组建的行业协会商会可给予开办经费补助。落实国家财政部《关于通过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商协会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予以支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统筹政策资金,充分利用市场化机制,建立完善商协会等级评定制度和择优奖补机制,对取得显着成效、做出重大贡献的商协会,可予以奖补激励。支持商协会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开拓市场,重点支持对我省产业发展促进强、‘双招双引’贡献大、服务企业能力优的商协会。(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各行业管理部门)对在协助政府起草行业标准、规划和政策文稿,组织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双招双引”等工作中取得显着成绩的商协会,可根据贡献度,在科学评价基础上,择优给予奖补支持。(各行业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商协会,按规定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依法依规对商协会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并对商协会所办实体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商协会所办实体执行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完善政策落实风险指标,通过征管系统数据比对,确保符合条件的商协会及所办实体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将“金融支持企业纾困”专项行动拓展至商协会,加强各金融机构与商协会的对接交流。(市经信局、市银保监分局)
22.加强人才扶持。支持商协会推进专职工作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和年轻化,注重提升秘书长履职水平。(市民政局、市人社局)探索成立商协会秘书长或会长联盟,建立轮训制度。建立异地商会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商会间沟通交流。(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支持高校与政府及其部门、商协会合作,协同培养专业人才。(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畅通商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对外交流渠道,选派商协会中的优秀人员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交流锻炼。(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各行业管理部门)每年开展商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培训。(各行业管理部门)
23.加强场地扶持。整合现有资源,依托园区和商业楼宇等,规划建设商协会集聚区或发展孵化基地,研究出台租金、物业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商协会入驻。鼓励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按规定将闲置房产协议出租给商协会使用。支持商协会按规定在我市自主投资、建设、运营产业园区。(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各行业管理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组织保障
(一)建立长效机制。凝聚部门合力,强化思想共识,依托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商协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定期评估商协会工作绩效,对成绩突出的,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其工作经费予以补助。(各行业管理部门)建立省、市、县三级相关负责同志联系商协会制度。(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行业管理部门)依据省政策要求,制定商协会相关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加快构建支持商协会发挥作用的政策体系。(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税务局,各行业管理部门)
(二)加强调查激励。定期组织编制全市商协会发展报告和商协会参与行业治理的相关案例报告,及时准确反映我市商协会运行情况、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探索建立科学、统一的商协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行业管理部门)对市直行业管理部门推动六大新兴产业等商协会组建培育及作用发挥情况定期进行评估、予以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并将相关情况报市委、市政府。(市六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各行业管理部门)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发挥商协会作用,要将其列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要共同抓好商协会培育发展,促进其更好发挥作用。适时组织召开全市商协会工作会议,激励商协会担当作为。加强各县(区)登记管理机关能力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民政局、市政府办公室)
365彩票app下载苹果版_靠谱网站365_beat365官方登录入口民政局对《关于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中作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市民的意见反馈。
2022年7月15日

皖公网安备 34030002000774号